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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:无特殊要求 建筑不得大面积采用玻璃幕墙

2016-8-15 22:14:04      点击:

  近年来,玻璃幕墙在各级城市的建筑工程中被广泛运用。四川省住建厅近日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明确提出没有特殊使用要求的建筑工程,原则上不得采用大面积玻璃幕墙。

 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,“特殊使用要求”指机场、剧院等公共建筑,写字楼、酒店不在此范围;《通知》并非禁止使用玻璃幕墙,而是禁止大面积使用玻璃幕墙。“大面积”该如何界定?该负责人表示,目前暂无统一的量化标准,将在执行中根据具体情况确定。

  为何要严控玻璃幕墙使用?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,大面积使用玻璃幕墙易造成城市千楼一面,同时不利于节能环保,存在安全隐患等。 省勘察设计审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,去年住建部等部门出台相关通知,要求新建住宅、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等7类建筑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;人员密集的商业中心等场所严禁采用全隐框玻璃幕墙。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,《通知》是结合四川情况对该要求的进一步深化。各级规划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通过建筑方案审查、施工图审查等手段,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。